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科2018-12-10 09:20浏览次数:

承市科〔2018〕112号                    签发人:董凤义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统一部署,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了争取在国家层面上获得更多支持,努力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看“通知”。

二、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开网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8:00。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书,1月11日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与申报书(纸质,一式5份)报送到承德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科。

 系 人:张晓磊,刘东敏

联系电话:2050078,2154683   

邮箱地址cdskjjhz@126

通信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409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