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办〔2021〕24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4日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冀办〔2021〕18号)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发展,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推进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引领的全面创新格局加速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30亿元。
(一)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力争省级科技领军企业达到5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300家和2500家。
(二)创新研发平台支撑有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行业多领域创新平台实现量质双提升。新增各类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25家,总数达到150家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实现零的突破。
(三)创新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内培外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全市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19万人以上。
(四)创新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每年实施各级各类创新项目60项以上,总计实施300项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打造承德可持续发展强力引擎
1.建设承德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围绕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前沿性、前瞻性、专业性策略研究与实施,健全可持续发展科技服务功能,集聚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创新资源,以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为依托,“十四五”期间建成承德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2.打造可持续发展承德论坛。积极对接科技部、省科技厅,依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等高端资源,会同联合国人居署和开发计划署等国际机构,打造区域性高端化品牌化、影响力显著的可持续发展高峰承德论坛。吸引省内外创新机构、国内外知名专家、驰名企业积极参与到创新示范区建设中来。举办可持续发展大讲堂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度和关注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
3.培树可持续发展典型。建立“重点项目共商、推进难题共解、示范典型共树、建设成果共享”的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重点围绕“丰宁坝上—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塞罕坝”“承德市区—围场县—隆化县—塞罕坝” 两线和“承德高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市)区” 两区布局,打造一批多领域、可借鉴、能复制、社会经济效益俱佳的可持续发展典型亮点。(责任单位:市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塞罕坝机械林场)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升产业链创新发展韧性
4.提升高等院校基础研究能力。支持承德医学院、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加强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区块链、智能制造、能源动力、信息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谋划建设学科研究中心、应用基础研究机构。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大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培育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高校、科研机构)
5.提高创新研发平台质量和数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整合资源”的原则,围绕钒钛新材料、食用菌、山楂、马铃薯等主导及特色产业领域发展,加快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市场需求导向下的企业“点餐”、高校和科研院所“配菜”的产学研用联合创新,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支持河钢集团承钢公司争创国家钒钛技术创新中心。到2025年,新增省级各类创新研发平台2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河钢集团承钢公司)
6.强化创新项目引领产业发展。统筹谋划布局省、市科技项目,全力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展攻关突破,在数字经济、文旅康养、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充分调动市内外科技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揭榜挂帅”制度,探索开展“赛马制”项目,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围绕“3+3”主导产业和县域“1+2”特色产业,联合京津等地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一批“承德创造”的代表性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7.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制度。积极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探索实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深入推行“材料一次报送”等工作机制,提升科研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激发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高校)
(三)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8.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作,引进培育一批前沿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承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培育机构开展一对一、定制化基础服务,催生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聚焦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特色智能制造等绿色主导产业,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向高端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9.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健全精准化、全程化的培育方式,强化分类、分级培育,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阶梯,提升各类孵化器孵化培育能力。支持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金融支持,拓展中小企业融资途径,推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0.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河北省“万企转型”、“千项技改”和“百项示范”工程,做好“千项技改”入库。制定《承德市工业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加强过程调度。强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政策推广力度,对列入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落实保险补偿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四)强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1.提升承德市技术交易服务能力。建立市级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定期发布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形成的科技成果。建设承德市科技创新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承德市技术交易市场线上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好省科技成果转化网,推动市场主体技术供需精准对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成果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拓宽先进科技成果供需渠道。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突破3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2.加快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加强市县两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推动本土技术转移服务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熟悉专利、法律、投融资等知识的专业化技术经理人。积极引进域外创新资源,争取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促进“京津研发、承德转化”,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3.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撬动、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发挥承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信基金引导作用。探索设立创业创新股权基金和农高区创新发展科技投资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人行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运用,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开发仓单、应收账款、存货等质押融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服务。筹备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承德银保监分局、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
14.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主阵地。深入推进河北滦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河北丰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载体建设,提升科技园区承载能力和科技示范带动功能,对接国家、省科技成果资源,推动落地转化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鼓励支持以承德高新区为龙头的各类开发区向“一区多园”模式发展,依托产业优势和龙头企业,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五)打造创新人才生力军,释放科研人员创造动力和潜能
15.培育、吸引、集聚创新人才。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全面对接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养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转型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团队10支以上,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大海外招才引智力度,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承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6.推进本土人才素质提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举办承德市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活动。支持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应用型高校面向旅游、康养、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等领域与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探索建立承德市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试点,遴选认定一批校企合作定点企业,开展“双元”育人。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7.构建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破四维”和“立新标”并举,深入落实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分层次、分行业制定评价标准,重点推进档案、统计、审计等10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职称评审“双定向”政策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三优先”政策,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支持市农林科学院、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制定本单位科技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林科学院、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六)构建科技开放新格局,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18.加强京津冀协同科技创新。瞄准“3+3”主导产业和县域“1+2”特色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深入对接中国科学院、北京农林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天津市农科院等京津创新资源,与本土企业、院校联合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与示范推广,促进产品高值化,产业迈向中高端。以我市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载体,吸引一批京津高校院所、知名企业在山楂、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钒钛新材料、固废资源利用等产业领域开展科技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9.深化省(部)市合作。围绕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争创工作,开展省(部)市会商合作。对接科技部和省科技厅重大创新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专项。加强“津科帮扶”在线咨询平台推广力度,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开展技术支持,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0.深入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引智计划,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引进各类外国专家60人次,其中高端外国专家5人次,开展技术合作。实施科技卓越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组织线上线下企事业单位外事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3次以上。推荐20名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卫生等机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参加国际联合培养,提升业务水平和国际视野。加快建设一批支撑新型城镇化、环保、民生等领域创新发展的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强化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切实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聚力推进重点工作和工作目标落细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22.强化政策引导。持续释放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办字〔2020〕15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承传〔2020〕11号)的政策红利,落实好“1+9+N”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技术转让和开发税收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23.加强监测评价。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建立完善评估机制,落实清单台账制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4.加强创新环境营造。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