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承德市科学技术局2021-12-05 19:26浏览次数:

加快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规范市级创新联盟备案管理,促进创新联盟规范运行,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承德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出台背景

2016年,我局印发出台了《承德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承市科字〔2016〕82号),推动市级以上创新联盟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存在对产业技术创新支撑力弱、部分创新联盟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创新联盟建设和管理,推动创新联盟在我市产业技术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市科技局对2016年文件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局内部科室及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承德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经局党组研究后2021413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六章,18措施。

第一章,总则5条。提出了联盟的概念和联盟建设的作用、目的等。

第二章,联盟的建设3条。提出了联盟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联盟成立的基本条件和联盟的组建程序等。

第三章,联盟的主要任务2条。提出了联盟在推进科技创新中应重点做好的7个方面工作任务和联盟在日常管理中应做好的7方面重点工作。

第四章,联盟的备案5条。提出了联盟备案的基本条件、程序和联盟备案材料要求。

第五章,联盟的管理2。提出了联盟绩效评估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分类、支持联盟发展的措施和联盟退出省级备案的具体规定。

第六章,附则

政策解析

《实施细则》指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完善创新链条,推动联盟成员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实施细则》明确,申报备案市级创新联盟应当符合承德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支持3+3”主导产业和县域“1+2”特色产业领域,联盟成员数量不少于10家,且成员单位注册在承德市的比例不低于30%。根据《实施细则》,市级备案的创新联盟择优推荐参与国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建设,优先申报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联盟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

相关政策:http://kxjsj.chengde.gov.cn/art/2021/11/9/art_11000_805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