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决策部署,2022年1月10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全面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领域改革需随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国家、省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承德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九个方面,23条具体举措。一是扩大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自主权,包括优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赋予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二是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包括简化科研项目经费拨付程序、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拨付。三是放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四是落实科研人员奖励激励机制,包括落实基本科研业务费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五是打通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绿色通道”,包括改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六是改革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方式,包括探索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七是改进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包括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科研项目财务报销管理、提升科研项目财务报销服务能力。八是改进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绩效评价、优化科研绩效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九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包括明确科研经费管理职责、强化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宣讲、强化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指导。
三、《若干措施》亮点
一是优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若干措施对预算科目做了进一步精简合并,明确科研项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二是放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30%,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5%,3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过60%。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个人和青年人才倾斜。三是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四是改进科研项目财务报销管理。允许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五是畅通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绿色通道”。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等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改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相关政策链接://kxjsj.chengde.gov.cn/art/2022/1/10/art_11000_837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