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校(院)企联动推进“四个一批”
科技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承德市科学技术局2023-03-07 14:56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市谋划实施科技项目质量,承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县校(院)企联动推进“四个一批”科技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积极探索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加速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办法》拟解决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是承接落实省市县联动重点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在工作机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积极对接省科技厅《关于联动实施“四个一批项目”推动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冀科区函﹝2022﹞19号),构建我市市县校(院)企协同联动推进实施“四个一批”科技项目的组织体系、任务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确保省市县联动实施重点任务上下贯通、举措相融、标准一致,为省市县联动实施科技项目打牢工作基础。

二是吸引多元主体参与项目管理。充分调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市县(区)有关部门、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科技专家服务团、乡镇科技服务站、科技特派团(站、员)等的服务保障作用,共同参与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有利于打破部门、行业、领域、层级壁垒,形成项目争列实施集群效应。

三是全面提升科技项目质量效益。针对县(市、区)科技力量薄弱、创新服务能力不强、临时报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科技“四包联”工作机制,市科技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重点工作、包联县(市、区)、包联高校和科研院所、包联企业,主动对接基层、企业等,帮助梳理科技需求、包装争列科技项目等,通过常态化征集、滚动储备、梯次培育、分批实施,提高我市科技项目质量和争取省级、国家级重大专项的精准度及成功率。

四是分口分类组织管理科技项目。针对四类科技项目,进一步明确了科技项目组织管理主体(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主体(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的工作责任,尤其是规定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流程中的任务分工、工作重点,明确相关管理主体“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标准”“达到什么目标”等问题,确保联动推进科技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相关政策:https://kxjsj.chengde.gov.cn/art/2022/8/15/art_11000_917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