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承德市招商选资中介服务机构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和《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停发放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的公告》,对《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承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中部分条款暂停执行。具体条款为:
1.第一条“吸引市外人才到承德创新创业”中“在承德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分享部分前5年100%,后5年50%的金额予以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为10年。”
2.第四条“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中“对引入的新注册企业累计形成市级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含),且单个企业当年形成市级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含),按照引入企业当年形成市级收入的1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2024年8月28日